时间:2023-04-11 21:58 来源: 被浏览:次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我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本蔬菜基地(种植户)在蔬菜生产过程中对蔬菜标准化生产及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作出如下承诺:一、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建立基地管理制度,投入品使用制度,生产档案记录制度等。二、严格按照兖州区蔬菜标准化操作技术规程组织生产,并做好田间档案记录工作。三、及时清理基地范围内或周围的垃圾、堆积物,对废弃的药瓶、药袋、肥料袋进行集中回收处理。四、保证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投入品符合国家标准,建立投入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登记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它明令禁止的化学物质。五、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六、按照平衡施肥的原则,以有机肥为主,轻施化肥。七、详细做好蔬菜安全生产台账,如实记录蔬菜田间生产及各生育期病虫害防治用药记录,产品包装实行标识上市,并做好销售台帐记录。八、积极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工作,不推诿、不拒绝。九、产品上市前要进行自我检测,检测合格方能上市,农药残留超标的在田蔬菜,应根据其农药残留超标程度进行处理。轻度超标的,延期采收;严重超标的,禁止上市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十、生产人员定期接受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和蔬菜技术等方面培训。
基地名称: 承诺人(基地)签字: 年 月 日